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了推进师德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的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
一、师德建设目标: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以活动为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二、具体措施及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每学期期初定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师德建设相关工作。
2.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院工作计划。坚持师德师风建设与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工作、院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生评教活动及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3.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每学期保证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二次即四学时
4.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在学院常规工作的检查中,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首位。
5.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分层管理。抓两头带中间,确保学院师德建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对于工作热情高,爱岗敬业、爱校胜家、爱生胜子的教师要适时给予表扬鼓励;对于性情急躁、工作尚缺乏经验的教师,经常过问、指导、提醒,使他们迅速成长起来。
6.建立师德师风情况反馈机制。通过学生信息员每月1次“笔尖交流”,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教学督导小组作用,把握和评价教学实际效果。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1.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教工认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学习以上内容,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少于1次。
2.严格教育管理。落实好“青年导师制”,发挥老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学校制度学习和落实力度,用制度规范教师的行为。
3.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活到老学到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服务全体学生,树立全新教师形象
认真开展“三爱活动”(爱岗、爱生、爱自己)。通过开展“爱岗位”活动,重建教师的敬业精神通过开展“爱学生活动,重建教师的博爱心灵通过开展“爱自己”活动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树立教师职业幸福感。为确保“三爱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积极开展以下师德建设活动。
1.开展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就“如何开展师德建设,重塑教师良好形象”进行讨论。对照有关师德规范的要求,教师对自身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教师要写出一篇师德建设方面的感言。
2.开展“关爱教师”活动。关注教师的情绪、关心教师的生活、关怀教师的成长,积极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提高职业幸福感,稳定教师队伍。继续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充分利用教师大会、个别谈心、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等形式对教师的急躁情绪进行有效疏导,保证教师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学校工作。
3.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要求每位党员教师帮扶一至二名学业困难学生、心理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或特殊学生,要从生活习惯、学习情况、思想状况、情绪变化等方面关怀帮扶对象,使他们在关爱中健康成长。鼓励党员争做思想导师、专业名师、生活良师,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引领作用。
4.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引导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型,以教师综合素质地提高带动教育教学质量地提高。
(四)树立师德建设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开展评先树优。评选表彰“学生最喜爱教师”活动,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师德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加大师德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展板、交流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师德建设成绩和师德高尚的教师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
(五)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1.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一是建立师德师风学生评价机制,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进行评价;二是组织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状况进行专项考核评定。
2.实行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以及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有悖职业道德的言行,及时对当事教师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教师评聘时要扣除相应的分数,当年不能评优晋级。
2021.3